各党支部:
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,结合学院实际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程序
由班团组织或学生组织民主推荐,党支部在广泛听取党小组、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结合党支部日常考察,召开支委会对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逐一讨论,集体表决统一确定拟推发展对象人选,报基层党委审查,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,于学院院网统一公示五个工作日。
二、资格条件
1.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1年以上(截至日期至2023年10月10日),取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,按时提交思想汇报,一年及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结果优秀。
2.思想政治素质高,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重视政治理论学习,原则上培养考察期间青年大学习参学比须达标100%。
3.学习刻苦努力,成绩优良,已修必修课均合格,上一学年必修课无补考重修,选修课全部合格,无违规违纪行为和不诚信记录。
4.遵守校规校纪,集体荣誉感强,积极参与校院班集体活动。
5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,群众基础好,富有奉献精神,热心志愿服务。
6.满足以下条件之一,可酌情优先考虑:
(1)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和奖励;
(2)担任校院主要学生干部,并积极参与工作,服务师生;
(3)在各类集体活动中表现优异,由学院团委、学生会认定。
7.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同学可由学院党委办公室向学生党支部推荐。
三、名额分配
单位 |
名额 |
研究生党支部 |
3 |
计算机科学第一学生党支部 |
9 |
计算机科学第二学生党支部 |
15 |
计算机科学(职)学生党支部 |
1 |
物联网工程第一学生党支部 |
8 |
物联网工程第二学生党支部 |
5 |
数据科学学生党支部 |
15 |
调剂(校院学生组织推荐等) |
6 |
合计 |
62 |
四、工作要求
1.各支部要高度重视,坚持政治第一标准,严格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开展前期考察审核,确保程序规范,择优推荐。要重点考察候选人在思想政治学习、能力素质、日常表现、组织意识、集体意识和道德品行等方面的综合素质,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、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、学习情况和社会实践情况,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党员发展的唯一条件。
2.各支部可在前期摸排基础上开展推荐工作,按照既定的分配名额完成指标,并于9月28日18:00前将《信息工程学院2023年秋季学期拟推党员确定发展对象名单》报先锋团队(电子邮箱:3255247408@qq.com)汇总。
3.各支部要认真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(包括但不限于辅导员、班主任、授课教师、班级同学、实验室同学和寝室室友),并做好记录存档,及时指定入党介绍人,并于公示结束后庚即开展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和函调等工作,在发展对象培训结束前将相关材料装袋入档。
附件:《信息工程学院2023年秋季学期拟推党员确定发展对象名单》
信息工程学院党委办公室
2023年9月14日